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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市長盃楊太極武藝錦標賽競賽規程2008年市長盃楊太極武藝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、宗 旨:發揚中華傳統文化,推展太極武藝活動,提倡全民體育,促進社會祥和, 增進全民健康,減少健保支出。 二、指導單位:台南縣政府、台南縣議會、臺南縣體育會、中華民國楊太極武藝協會。 三、主辦單位:新營市公所、新營市體育會、台南縣太極拳協會、台南縣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、中華民國楊太極武藝協會嘉南區會 四、承辦單位:新營市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 五、協辦單位:台南縣文化中心、新營市議會、台南縣立文化中心。 六、比賽時間及地點: 時間:2008年8月17日(星期日) 地點:台南縣文化中心音樂廳廣場,地址:台南縣新營市中正路23號。 七、參加單位:台南縣市為範圍,以鄉鎮市、社區、武場為參加單位。 八、比賽項目組別及資格: (一) 檢定項目與資格: (1)、白極拳架:限未取得拳架武藝資格者,得分達白極拳術標準者可晉升白極資格。 (2)、黃極拳架:限取得拳架武藝資格白極滿一年者,得分達黃極拳術標準者可晉升 黃極資格。 (3)、藍極拳架:限取得拳架武藝資格黃極滿一年者,得分達藍極拳術標準者可晉升 藍極資格。 (二)團體賽:男女合項共6組(拳架每人限參加1組,刀劍不限)。 (1)、團體拳架太極組:每隊拳術4人,限未取得白極拳術資格者。 (2)、團體拳架白極組:每隊拳術4人,限取得最高拳術資格白極者。 (3)、團體拳架黃極組:每隊拳術4人,限取得最高拳術資格黃極者。 (4)、團體拳架藍極組:每隊拳術4人,限取得最高拳術資格藍極者。 (5)、團體拳架長青組:每隊拳術4人,限年齡65~70歲(含)者。 (6)、團體拳架永春組:每隊拳術2人以上,限年齡70歲以上者。 (三)表演賽:(每人不限參加組數,不分名次)。 (1)、兵器太極刀組:每隊兵器1人或以上。 (2)、兵器太極劍組:每隊兵器1人或以上。 九、報名辦法: 1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2008年7月20日止。 2、報名方式:採電子郵件 電子信箱:shiuh0929@yahoo.com.tw, 總幹事:連振順  0921-568462 3、報名以武場為單位。 4、手 續:附各項報名表及報名費(如附件)採以電子郵件報名, 報名費用以劃撥單為證明(報到時順繳交給予會計人員以是證明確認) 劃撥帳號:戶名:新營市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 帳號:31507335, 報名表請各隊(武場)負責人填寫確認參賽者拳架資格及出生年月日。 5、繳 費:(1)團體參賽人員報名費:每人新台幣100元整(此費用含中餐便當) (各武場領隊、教練及參加永春組免繳)。 (2)拳術資格檢定工本費:檢定每項費用1000元,個人檢定報名費新台幣100元整(此費用含中餐便當葷素明載)事先繳費,未通過者退400元。 6、每人限報個人賽、團體賽之拳架項目各一項,不符規定者由以棄權論。 7、競賽規程及報名表可e-mail向:shiuh0929@yahoo.com.tw索 取 8、全國總會會長蘇清標老師講座訂於2008年8月17日(星期日)上午8:30至10:00 入場時間請於上午8:15入場 十、獎勵辦法: 1、  個人賽、團體賽,參賽10隊(人)以上時錄取前6名,6~9隊(人)錄取前4名,2~5隊(人)以下錄取1~3名,各頒獎盃或獎牌、獎狀,表演賽由大會頒獎盃或獎狀、紀念品。 十一、競賽方法: 1、比賽規則:採楊太極武藝總會訂定之規則,及楊太極老架式套路(開展退符極)評分要點(2003年10月訂定),個人套路比賽評分標準與方法。 2、比賽服裝:由各隊自行統一制定,報名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。 十二、各項拳架檢定及比賽節數: (1)拳架檢定白極組:拳架第四節。 (2)拳架檢定黃極組:拳架第三節。 (3)拳架檢定藍極組:拳架第二節。 (4)團體拳架太極組:拳架第一節。 (5)團體拳架白極組:拳架第四節。 (6)團體拳架黃極組:拳架第三節。 (7)團體拳架藍極組:拳架第二節。 (8)團體拳架長青組:拳架第一節。 (9)團體拳架永春組:拳架第一節。 十三、裁判人員:由大會遴聘。 十四、比賽規定: 1、各隊應詳閱出賽時間、次序,於賽前30分鐘檢錄報到,不另行通知,比賽唱名三次未出場者,亦作廢棄權論。 2、比賽時間如有變動,以大會報告為準,不得另有異議。 3、各隊參加比賽應遵守規則,服從裁判,否則裁判有權停止比賽。 4、凡比賽中發生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,裁判不能解釋時,則由審判召集人召集審判委員會決定之,其判決即終決。 5、比賽賽員參賽二項目以上,因賽程同時舉行,應自行決定參賽項目不得異議。 十五、報到時間及地點: 1、暫定8月17日,上午八時前報到,如有變動另行通知。 2、報到地點:台南縣文化中心音樂廳廣場,地址:台南縣新營市中正路23號。 十六、申訴: 1、如有申訴事時,應於事件發生1小時內,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,應繳保證金3000元整,向審判委員會提出,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,否則予以沒收,充抵大會基金(裁判之評分不得申訴)。 2、申訴期間比賽不得停止,應繼續比賽。 3、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。 十七、附註: 1、如有疑問,請電:總幹事 連振順 0921-568462 。 2、8月17日為舉行裁判會議及領隊會議個人賽預賽,團體賽及個人賽決賽,正式賽程以大會為準如有變動不得異議。 3、各組報名人數不足時大會有權合併組別比賽不得有異議。 4、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。 十八、附件: 1、楊太極武藝競賽檢定評分標準。 2、楊太極武藝競賽附則。 3、報名總表1張,檢定報名表1張,團體賽報名表1張,報名表不足,請自行影印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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